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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工作简章
更新时间: 2009-6-10   来源:   点击数: 938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成都市青少年宫

各市州签约承办舞蹈考级工作站

2009年度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工 作 简 章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获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综合艺术院校。前身为享誉国内外的国家重点中专——四川省舞蹈学校及四川省川剧学校(四川省艺术学校)。

    我院具有五十五年的艺术教育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拥有一批专业过硬,技艺精湛,耕耘不辍的教师。建校五十多年来,成绩斐然,人才辈出,享有“艺术家摇篮”的美誉。为适应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满足我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需求,经国家文化部批准,四川省文化厅备案,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舞蹈专业考级机构。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第31号部长令),在四川省文化厅的领导下,依法、照章、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艺术水平舞蹈考级工作。

    为推动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普及艺术教育,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选拔艺术新苗。2009年我院将继续与成都市青少年宫联合合作开展成都地区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工作,主办指导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签定考级工作承办合同的各市州舞蹈考级工作站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告之如下。

    一、报考条件:凡申报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舞蹈)考级的学生,须经统一培训取得四川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任课教师资格级别证书的教师,按全省统一规定教材培训的学生可参加报考。

    1、考点设置

  (1)成都地区考点 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舞蹈校区(原四川省舞蹈学校。地点:外西谢家祠四威南路3号)。联系电话:028-81709680 13348828195 传真:028-81709680 网址:www.scapi.cn ②成都市青少年宫 成都市顺城街262号 联系电话:028-86743664 网址:www.cdqsng.com

  (2)各地市州考点:凡2009年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签订承办合作协议,经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审批取得学院授权的各市州考级工作站可遵照文化部31号令《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规范的设置考点。

    2、报名办法:

  (1)考生由所培训学校统一报名或个人报名(报名表字迹工整、清晰)。

  (2)首次报考者须持考生户口或户口复印件,晋级报考者须持现有级别证书或证书复印件。

  (3)成都考点报名时间:2009年7月11日——2009年7月17日地点: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舞蹈校区,成都外西四威南路3号。电话:028-81709680。 ②成都市青少年宫 成都市顺城街262号 电话:028—86743664     

  (4)成都考点考试时间:2009年7月28日—8月2日。

  (5)考试地点: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舞蹈校区(成都外西四威南路3号) ②成都市青少年宫(成都市顺城街262号)(6)各市、州考点报名和考试时间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舞蹈考级办(成都市四威南路3号原省舞蹈学校 冉红:13348828195 028—81709680)报批确定。

   2、报名要求:

  (1)每个考生必须有任课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复印件必须有任课教师亲笔签名),并交纳二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办理报名手续时将填写报名登记表、粘贴相片册、交纳测试考级费(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2)请各培训学校准确填写考生资料,证书制作将按照报名表录入的考生信息打印。若因信息错误导致修改证书,学院将另收工本费5元/册。

   二、考级范围

    1、2009年将进行中国舞和芭蕾舞两个舞种的考级、测试工作。

    2、2009年进行中国舞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共十个级别的考级工作。

    3、芭蕾舞将进行二级、三级、四级的考级工作。

    4、2009年对各级别初次参考的学生最低年龄限制为:从2009年起各级别参考学生的最低年龄将严格按照中国舞二、三级不低于5岁;四级不低于7岁;五级不低于8岁。六级不低于9岁;七级不低于10岁;八级不低于11岁;九级不低于12岁;十级不低于13岁;十一级不低于14岁。芭蕾舞二级不低于5岁;三级不低于6岁;四级不低于7岁。在此规定内,原则上学生可根据任课教师级别资格,任选其中相应的级别报考。六级(含六级)以上必须逐级报考,报名时须持有上一级别的合格证书(或复印件)。从2009年起考生规定五级(含五级)以上必须逐级报考。

    三、考级办法:

    1、成都地区考级各报考学校遵循就近考试原则,可自由选择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舞蹈校区(原四川省舞蹈学校)内或成都市青少年宫考试。

    2、此次考级的考试顺序将严格按照不同级别考生的报名顺序,统一编组进行:每组12人(同一考点,最后一组人数不得超过15人)。

    3、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顺序进行,不得擅自提前和延后,对任何不遵守此规定者,各考点可以给予坚决抵制。

    4、考题按2008年规定进行,每个级别分为A、B两题。每题共8-9个组合(含1-2个即兴题),在现场临时抽签决定,考题附后。

    5、考委将根据考生现场对本教材该级别规定的基本功、舞蹈风格、表现力、节奏和乐感等要素的掌握、完成和表现情况评定成绩。考试成绩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考生着装要求:女生:紧身体操服、舞蹈练功鞋男生:背心短裤、舞蹈练功鞋请全省各考级站务必认真执行委员会的规定,在报考条件、年龄规定、教师资格审查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凡是不按规定执行的考级点,考委有权不予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级店自负,请各考点共同来支持和维护全省的考级秩序。

    五、证书发放规定

    1、2009年成都市和各地市州考生合格证书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按文化部的要求和许可进行统一制作并喷印二维条码。考试后,各考点应将考生报名表、成绩表(须准确)交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舞蹈考级办公室,证书制作完成后将在8月31日至9月15日发放。(每册证书收费15元)

    2、考级合格者及成绩优秀者将在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网上公布。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社会艺术考级舞蹈专业委员会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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